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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April 12, 2009

我来当吧!!反正这会让我快乐~

今天中午我去了~
去了"贱人"的家~
我一进门他就掏出RM45..
真是够阿莎里的!!难怪我那么爱!!
由于一个不怎么常联络的人居然答应买我们的T-SHIRT..
而且不是一件,是三件!!!
我就送他一个和班上同学买的书签..
是MICHAEL JORDAN的名言~他很喜欢,我很开心!!
然后我们聊了一下..
还是那么高,那么帅..我这女人!!
我还想见到他..所以就问他说你会不会来马六甲玩..
他回答道:"不一定,怎么?你想约我出去玩?"
我立马回答:"嗯!我们一起去唱K吧!我很喜欢唱K的哟!"
真希望,这能成真!!!
多希望我们的关系不止这样而已~
言归正专..如果诗诗不想当队长,我来当吧!!
各位,同意吗?I'M BE THE PARTY GIRLS'S LEADER!!!
反正不需要很认真..玩~我最喜欢了!!
说好了各位,这个CLUB仅存在于当我们很快乐的时候!!OK?
因为这样一来我会比较没有负担!!
我不喜欢被责任束缚!!!
但是要是有人搞大我的肚子而不想负责任的话..
我会让那个人死到很难看!!!
明天早上去吃点心,饮早茶..YEAH~
所以我要去睡美容觉了~

1 comments:

海 ceona 洋 said...

如果你愿意。。我没意见。。哈哈!